孙中山的个人简介
孙中山(1866年11月12日–1925年3月12日),名文,字载之,号日新,又号逸仙,幼名帝象,化名中山樵。 他是中国近代民族民主主义革命的开拓者,中国民主革命伟大先行者,中华民国和中国国民党的缔造者,三民主义的倡导者,创立《五权宪法》。他首举彻底反帝反封建的旗帜,”起共和而终两千年封建帝制”。
孙中山生于广东省香山县(今中山市)翠亨村的农民家庭。 青少年时代受到广东人民斗争传统的影响,向往太平天国反清事业,自诩”洪秀全第二”。1905年(光绪三十一年)成立中国同盟会。1911年10月10日(宣统三年)新军中的革命党人暗中联络,决定当天晚上起义。辛亥革命后被推举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(任期1912年1月1日–1912年4月1日)。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在北京逝世,1929年6月1日,根据其生前遗愿,葬于南京紫金山中山陵。 1940年,国民政府通令全国,尊称其为”中华民国国父”。
孙中山著有《建国方略》、《建国大纲》、《三民主义》等。其著述在逝世后多次被结集出版,有中华书局1986年出版的十一卷本《孙中山全集》,台北1969、1973、1985年出版的《国父全集》等。
孙中山为了改造中国耗尽毕生的精力,在历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,也为政治和后继者建立了坚固而珍贵的遗产。
【人物关系】
战友 何香凝
妻子 宋庆龄
前妻 卢慕贞
儿子 孙科
女儿 孙娫
【为政举措】
政治
三民主义
孙中山毕生坚持”三民主义”,坚持民族、民主救中国和三民主义救中国的信念与理想。
辛亥革命以”民族”、”民权”、”民生”为核心的”三民主义”理念。
倡导”权能区分”–“人民有权,政府有能”;推行”万能政府”–“广兴福利,大有为式”。
注释”人民之权”–政权应有”选举、罢免、创制、复决”四项。
注释”政府之能”–“立法、行政、司法、考试、监察”五权分立,是为”五权宪法”。
阐明人民行使政权的基本训练与条件:民权初步,即议事规则。
提出中央与地方的”均权制度”,以县为单位的”地方自治”。
建国方略
在政治现代化建设方面,主张渐进主义的军政、训政、宪政三阶段说:”军政时期优先消灭军阀土匪,应实行军管。训政时期优先基础建设与民权初步训练,应实行一党执政。宪政实行之条件是全国半数以上县市具有选举罢免地方首长之条件,公民具有发动创制复决之条件,则选举召开国民大会制订宪法,还政于民,实行多党竞争的现代政治制度。”
推行以王道为基础的区域合作和政治架构:大亚洲主义,以及向国际投资开放的实业计划。
联俄容共
孙中山以”世界潮流,浩浩荡荡,顺之则昌,逆之则亡”为自己的座右铭,强调要”内审中国之情势,外察世界之潮流,兼收众长,益以新创”。孙中山注重学习世界上的先进知识和有益思想成果,并希望结合中国的实际用来改造中国。孙中山十分关注俄国十月革命和马克思主义在世界范围的传播,敏锐地认识到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对中国变革的重要影响,毅然实行联俄、联共、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,赋予三民主义思想以新的内涵。三大政策是孙中山的重要政治主张,是他倡导的民族民主革命从屡受挫折转向成功、进而取得显著成就的正确道路。[5]
经济
在经济方面,提倡社会互助理论:”人类进化之原则与物种进化之原则不同,物种以竞争为原则,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。”
文化
宗教
孙中山青少年时曾信基督教,当时极端排斥中华民间信仰与道教等信仰,否定神佛有灵,还打断神像之手。孙中山早年游家乡北帝庙时曾折断佛手,并说:”佛若果有灵,能即祸我!木偶由人而作,岂能操人祸福哉?”十三岁时在夏威夷读书曾接触西方基督教传教士,后来又在教会学校读书,对基督教产生兴趣,在香港拔萃书室受洗加入基督教。从事革命事业成立兴中会后,利用宗教进行革命。民国成立后,主张政教分立、宗教自由,注意宗教在道德建设方面的功效,于是说”佛教乃救世之仁,佛学是哲学之母;宗教是造成民族,和维持民族一种雄大之自然力;人民不可无宗教之思想。研究佛学,可补科学之偏”。1918年南京栖霞寺重修,孙中山率先”捐银币万元”。
他就自己对基督教的态度转变作了回顾:”予于耶稣教之信心,随研究科学而薄弱。予在香港医学校时,颇感耶稣教之不合伦理,固不安于心,遂至翻阅哲学书籍。当时予之所信,大倾于进化论”,他指出:”宗教的感觉,专是服从古人的经传。古人所说的话,不管他是对不对,总是服从,所以说是迷信。就宗教和科学比较起来,科学自然较优”。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成,既成人形,当从人形更进化而人于神圣。是故欲造成人格,必当消灭兽性,发生神性,那么才算是人类进步到了极点。人类是由极单简的动物,慢慢变成复杂的动物,以至于猩猩,更进而成人。
晚年就西方对中国的宗教侵略抨击:”他们用政治力和经济力来掠夺中国人的物质还不算,又用宗教来耗夺中国人的精神。一班神甫牧师倚仗着他们的国力,包庇教民,干预词讼,欺压其教以外的人,无所不至,受其虐者忍心刺骨。”
1966年,宋庆龄致函友人伊斯雷尔·爱泼斯坦,在信中否认了孙中山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,明确表示她和孙中山俩人是彻底的无神论者。宋庆龄回忆道:”孙中山明确地告诉我,他从来不信甚么上帝,他也不相信传教士(他们不是”伪善者”就是”受了误导”)”
民族
在1890年代,孙中山同梁启超、谭嗣同、张之洞等,俱以传统的”华夷之辨”的民族观来看待近代问题。至1900年代,以梁启超为代表的在野知识界引入西方带种族主义色彩的民族主义,倡导”民族主义救中国”,激荡”排满”思潮。1906年,孙中山对日人说出”中国革命目的在于灭满兴汉,中国建国在长城以内”这样的话语,正是这股以”排满”为核心内容的”民族主义救中国”思潮的产物。
至辛亥年前后,梁启超、孙中山的民族主义观念均有极大的进化。梁启超于1905年首次提出”中华民族”一词,与”排满”思潮决裂。孙因现实需要(革命党人以”排满”为发动民众的重要工具),虽然在辛亥前从未公开批评过”排满”,但1912年元旦发布的《临时大总统宣言书》,主张”合汉、满、蒙、回、藏诸族为一人”,与梁启超的意见已颇为相近。自此之后,保有”满洲主权”也成为了孙中山不可动摇的一条底线。
1920年,在对上海国民党人讲话时,孙氏的民族观再次进化。孙否定了自己辛亥年提出的”五族共和”之说,转而倡导所有民族融和为一个中华民族:”现在说五族共和,实在这五族的名词很不切当。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?我的意思,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(如美国,本是欧洲许多民族合起来的,现在却只成了美国一个民族,为世界上有光荣的民族);并且要把中华民族造成很文明的民族,然后民族主义乃为完了。”可惜的是,孙的这种民族观,并没有被历史继承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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